银行做商铺贷款怎么办?
一、借款人申请商铺贷款,应当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有公证处委托书)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到贷款经办行申请。
二、借款人应当提交真实、合法、有效的证件和资料。《商铺房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必须为原件。借款人为企事业单位的,应当提供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明。
三、银行收到借款人的贷款申请及符合要求的资料后,对借款人购房行为的真实性、申请人的资信等情况进行调查,在2周内向借款人作出答复。
四、银行审查同意借款人的借款申请后,买卖双方、借款人、贷款银行四方法人或授权代理人在购房合同上签章,合同生效;借款人在银行指定的金融机构开立存、款帐户。
五、签订《个人住房(商铺)抵押借款合同》办理抵押合同公证手续(借款人付清全部公证费用)。
六、银行将贷款直接划入开发商在银行开立的商品房销售专户,并由开发商按借款合同约定将借款购买的房屋交付借款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