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资产评估需要什么?
一、了解企业情况,收集、整理、分析所需资料
在接到评估工作后,首先要对所评估的企业情况有一个详细而具体的了解,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情况:企业名称、注册日期、注册登记机构、注册资本及出资比例、出资方式以及实际到位、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和使用年限、企业主要管理人及职工人数、企业成立以来的生产经营及运营情况、企业现行会计核算办法,是否与《企业财务通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相一致、企业成立以来审计情况及审计调整情况、企业资产、财务、经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存在的或有负债、或有资产情况等。
在对被评估企业情况做到基本了解后,需要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和分析,整理被评估企业所有者权益账面值,及其具体组成部分的账面值,并分析所有者权益各具体组成部分的形成原因,是否符合投资协议和投资合同约定,以及按照所投资公司《公司法》和章程约定执行。对于不合规或者存在分歧的事项应当要求被评估企业核实、自查和调整。
二、确定评估方法
确定采用何种标准核实股东权益,一般应当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对被投资企业进行审计,并根据审计后的净资产确认评估值。如果相关《公司法》规定要求进行评估,则应对被投资企业进行评估,并按评估后的净资产确认其价值。如果无相关规定,则可采取由产权持有方提交并使用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被投资单位资产负债表日净资产。
三、确定核实程序
确定核实企业股东权益的具体方法,一般应当按照重要性原则采用抽查的方式,重点抽查投资协议、合同、章程、营业执照、验资报告、审计报告等资料。其他单位资金投入应获得董事会决议,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具体审计过程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其它相关审计规定及规范执行,审计过程中应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审计资料包括企业原始凭证、总账、明细、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汇总表等。审计结束后,应由被审计企业出具承诺书。
如果有特殊要求,则按具体要求执行。
四、形成评估结论
在完成审计程序后,以审计报告为基础,形成评估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