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授信贷款是什么?
公积金授信贷款的“授信”是指根据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个人信用等情况对借款人综合评估后确定可贷额度和年限,借款人需要使用时直接申请放款。
授信额度有效期限暂定为1年,在此有效期限和可贷额度内,借款人可分次申请额度内的贷款,无需再次申请和审批,具体贷款期限以单笔借款合同为准。
申请公积金授信贷款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在申请贷款之日前逐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的时间,具体时间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定后公布执行。欠缴住房公积金职工未补缴的,不能申请。
(二)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自筹资金不低于全部房价款的30%。
(三)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职工(以下简称共同申请人)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
(四)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五)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六)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符合国家、省和本市住房政策。
(七)申请人已支付或者承诺支付的首付款,加上贷款金额达到购、建、修房屋总价款的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