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起代购彩票合法吗?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现在有很多网友通过网络代购彩票,那么大家知道发起代购福利彩票行为的性质是属于委托行为还是属于居间行为吗?发起代购福利彩票合法吗?下面,小编整理了“发起代购福利彩票行为的性质及该行为是否合法”等相关法律知识,供您阅读,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发起代购福利彩票的行为是属于委托行为还是属于居间行为?
代购彩票在日常生活当中很常见,如果只是在熟人之间发生的,属于私法范畴,法律和社会一般不会干涉。但如果是经常性的发起代购福利彩票,从法律性质上来说,应当属于居间行为。
居间,作为传统的中介方式之一,广泛地存在于社会经济生活的诸多领域。例如,在民间常常可以看到的买房“寻房”、卖房“托房”、介绍彩民买彩票、介绍雇主请保姆以及婚介、职业介绍等,从法律上讲都属于居间行为。
二、发起代购福利彩票是否合法?
关于这个问题,首先要搞清楚我国福利彩票的发行管理机制。
我国的彩票管理法律制度主要包括国务院1999年通过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彩票和 Computer 游戏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和民政部、国家体育总局2001年颁布的《中国福利彩票发行销售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为《规定》)等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根据上述规定,我国彩票发行管理遵循集中管理、统一发行的原则实行两级管理模式。在中央一级设中国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和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分掌福利彩票和体育彩票的发行、销售工作,由民政部、国家体育总局分别进行管理。在省级(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设立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和体育彩票管理中心作为中央彩票管理机构的派出机构,分别在中央彩票管理机构授权的范围内负责本辖区的彩票发行和销售工作,由同级民政部门或体育部门负责管理。上述两级彩票管理机构在管理权限内,可授权市(地、州)和县(市、区)的民政部门、体育部门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地、州)和县(市、区)的福利彩票和体育彩票发行中心,统一办理与承销单位(即设在该区域内的各彩票投注站,通常为个体工商户)间的结算,实行统一发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根据上述规定,可见,我国福利彩票的发行实行“双轨制”。其中通过投注站销售福利彩票是通过承销方式发放的,因此属于“机构彩”。
从我国现行法律制度来看,对以福利彩票机构名义发行的彩票(机构彩票)进行中介存在法律障碍。首先,福利彩票中介机构将与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发生直接冲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本身就是福利彩票的销售机构和承销机构,其本身就具有负责办理彩票销售款和中奖兑付金的结算,监督承销机构日常彩票销售工作的职能。因此,如果允许设立中介机构从事彩票买卖中介活动,势必与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发生直接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