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评估费什么时候给?
1、银行放贷之前会派人到实地勘察,考察房产的真实性以及交易的稳定性。 2、银行的信贷部门会在对抵押物进行充分评估后出具《贷款调查意见书》并交银行核保委员会或董事会决议通过。
3、待银行审批通过后,借贷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
4、银行收到借款人提供的贷款申请所需的文件资料,并经核保、核签,办理抵押登记等手续完成后,发放贷款资金至借款人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5、贷款放下的同时,商业银行需要收取一定的费用作为管理成本,其中就包括贷款评估费。 目前,大多数商业银行都是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通常会在银行放款的时候一并收取。也有部分商业银行是在客户签约完借款合同后,通知评估公司进行现场勘察,评估公司对抵押房产作出初步估值后,给出参考价格区间,银行按照该区间上限与借款人谈判确定最终房价,并据此计收贷款利息。在这种模式下,评估费的支付方式就会相对灵活一些。
总之,不管是哪种模式,评估费都应当是在银行贷款放款时一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