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厨房都有哪些资质?
中央厨房除了要符合一般经营项目的条件外,必须要配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气的设施。有布局合理的食品原辅料清洗、粗加工、切配、烹调、备餐、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货(库)架等场所,并与待验、冷藏(冻)和更衣、清洁工具的存放区域分开。应当设立与食品供应方式和品种相适应的加工制作场所以及专用的餐饮具清洗消毒设施场所以及食品库房。加工制作同一品种食品应当设置隔间的加工制作区域。
中央厨房的食品处理区的面积与加工能力相适应,最小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各功能区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的摆放,食品加工制作区域的环境应当符合一般经营项目的要求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贮存食品原料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食品原料,原料、半成品、成品不得混放。
具有100平方米以上的食品冷却、分装专间,配置符合消毒要求的餐厅清洗消毒设施,使用化学消毒的,至少配置2个清洗消毒专用水池,人工清洗热力消毒的,至少配置1个清洗专用水池。
设有独立隔间的餐厅食品加工备餐区,配备餐厅保洁设施,凉菜间应当设有专用的工具、容器及冷藏和消毒设施。食品初加工场所应当分别设有水池,食品原料清洗水池、清洁工具清洗水池必须分开,其数量或容量与加工食品的品种、数量相适应,有充足的自来水;洗刷、消毒餐饮具应当有专用水池,不得与清洗食品原料等其他水池混用。应当设置供从业人员使用的洗手消毒设施和符合消毒要求的脚踏式污物容器。
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在餐饮服务许可证记载的食品供应范围内开展餐饮服务经营。需要延续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餐饮服务监管部门提出申请,原发证餐饮服务监管部门应当在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书面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