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林业政策贷款?
为支持林业发展,解决林业生产周期长、投资大、收益低、贷款回收慢等实际问题,1985年国家决定在林业部门实行有政策扶持的林业专项贷款(林业部门称为“林业政策性贷款”),由国家林业局作为用款单位在人民银行专项贷款计划内,统一计息、结算,由专业银行具体办理贷款的发放和回收等信贷业务。
该项贷款实行低利率、长年限,专项用于解决急需改建国营重点林区和重点防护林地区及“三北”、长江中下游等重点防护林建设工程中的林区道路、供水、供电、营林及防火等林业基本建设单位的设备购置和更新改造及国营林场职工危旧房改造等资金短缺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