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几家?
按照《2016年中国财政预算执行报告》,我国共有行政事业单位(主要是机关和事业单位)38.7万个(其中,中央部门所属单位7949个)、人员584.8万人;非行政事业单位(主要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18.9万个,职工5249.6万人——全部国有企事业单位合计27.7万家,职工合计11104.5万人。 还有大约4000家规模较大的国有企业实行了公司制改革,成立了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这些企业大多设立了董事会,内部实行董事会对总经理负责的管理体制。
严格来说,应该将这4000家企业单独列出计算股权,但考虑到这些企业的业务活动与各级政府机关和单位基本一致,且难以区分具体数字,因此在这里将其一并纳入统计范围,具体数据无法得到。 如果我们将视野放宽到一切国有及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的企业,即所谓的“国资系统”企业,则数量就要复杂得多,大致有30多万家。因为这些企业中不少是金融类企业,所以这里我们采用一个简化的处理原则对所有企业统一计算股东权益。
具体而言就是,凡是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大于等于60%的银行和非银金融机构,其所有者权益按照债务的一半来计算;低于60%的银行和非银金融机构以及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其所有者权益按照资产负债表的净值来计算。这样粗略计算的结果是,国资系统企业约拥有34.6万亿元的股东权益,比2015年底增加了5.5万亿元,同比增长19.3%,比2014年底的28.5万亿元增长了32.4%。
当然,这样的简单处理会带来一些问题,尤其是对于那些资产负债率接近60%的银行和非银金融机构来说,这种计量的弹性会导致他们的股东权益被高估。不过,我们认为这样的估算方法还是大体可行的。需要说明的是,尽管所有企业都被归入到国资系统企业,但我们并没有考虑不同行业、企业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这里的每一个企业都是独立计算其所有者权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