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哪银行破产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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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之前,在中国大陆地区,任何一家银行的存款都没有绝对的安全保障(除存款保险制度实施之后)。 原因无他,因为中国的银行业一直都是以官办为主,银行是准政府机构。其负债的偿还能力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的意愿和能力。

在20世纪90年代和21世纪初的金融改革中,很多金融机构都出现了经营问题甚至资产损失——比如包商银行、海南发展银行、新疆屯河煤矿财务公司等——但最后都被政府出面提供救援甚至全数注资,挽救了这些银行和企业。 而对于储户来说,他们并不知晓银行实质上的风险,只知道在银行柜台前,工作人员热情地招呼你存款取款,办理业务;在ATM机上,屏幕闪烁地提示你选择语言,输入密码……一切看上去都是那么地安全而有秩序。

但在背后,实际上是中国政府通过财政拨款和其他手段为银行的风险“买单”。

自2013年开始,政府逐步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并推进利率市场化,对市场预期进行引导,银行间的竞争也更加充分。同时,政府也开始让银行逐步承担因经营不善导致的债务责任,司法体系也逐渐向国际通行做法接轨。

至2015年底,全面推广存款保险制度的工作完成,这标志着商业银行开始真正作为商业机构,从体制上承担经营的决策风险。 中国银行业经历了改革开放后多次的重组和危机应对,逐步走向合规和完善。但是,由于历史原因,商业银行的经营效率仍然较低,资产质量仍然较差(贷款不良率超过1%),资本充足率也远低于国际标准(核心资本充足率仅有8.07%,低于国际水平一倍以上)。且由于业务技术落后,交易成本较高,竞争力薄弱等问题突出,未来仍需要下大力气进行改革。

闵骏闵骏优质答主

我国法律虽然没有规定银行破产,但有明确的规定。

《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二条商业银行因解散、被撤销和被宣告破产而终止。 第七十三条商业银行因解散、被撤销而终止的,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按清偿计划即时偿付存款本金和利息等债务。拒不执行清偿计划,损害存款人合法权益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会同中国人民银行经国务院批准后宣布该银行终止。

第七十四条商业银行因经营管理不善等原因被接管的,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被接管的商业银行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接管而变化。 第七十五条商业银行因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等被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商业银行被宣告破产的,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组织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对该银行进行清算。商业银行破产清算时,在支付清算费用、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后,应当优先支付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

所以我国法律认可银行破产,但对储蓄有特殊保护,不论银行怎样破产,如何清算,个人储蓄本息有优先受偿权,即必须先还储户本息。储户的存款本息得到全额保证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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