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和私募的区别?
资产管理业务和其他从事信贷业务专业机构或机构投资人不同,资产管理业务是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以及专业从事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的机构受客户委托,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客户提供证券、基金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资产的管理、运作及处置等服务的行为。其他专业机构及机构投资人从事信贷资产受托管理业务是指,银行将信贷资产以出让债权债务为目的交给其他专业机构及机构投资人,由其他专业机构及机构投资人享有、承担、处置该项资产,并按约定收取费用的行为。
从定义我们可以看出,两者主要的区别在于,资产管理业务是受投资者委托,以合同方式约定,而其他专业机构及机构投资人从事信贷业务,是银行或其他专业机构及机构投资人之间的行为,两者存在明显的区别。
从监管要求看,在资产风险分类、资产风险计提以及资产拨备计提、不良资产处置方面,银行都较私募更为严格规范。
从目前开展的银行业务看,银行开展的信贷资产管理业务,从本质来说,属于代客户管理资产,只是管理资产的形式是信贷资产,与银行自身管理资产实质相同,即银行将信贷资产交由其管理的客户,并按合同约定收取费用,本质上与商业银行管理自身信贷资产相同、只是从形式上管理资产的形式为受托管理而已。
从业务性质来说,其业务实质和银行管理自身资产的业务没有区别。按照2004年《外资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相关规定,“资产管理公司受中国境内企业、自然人、国家授权的投资公司或国家授权的部门、其他资产管理公司委托,对外债务的清理、重组、处置等业务”,属于外资金融机构的特许经营业务,而投资银行从事同类业务属于一般银行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