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可对外贷款吗?
1、从法律意义上说,企业法人可以成为贷款主体; 2、公司作为借款方是可以签订贷款合同的,但是一般需要提供担保(抵押或质押); 3、分公司作为非法人分支机构,原则上是不能订立合同,不能借款的,不过如果总公司授权其可以进行融资活动的,则可以。 4、至于担保,根据《公司法》第16条的规定: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议; 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如果分公司有总公司的盖章确认和法定代表人签名确认的授权委托书,则能够代表总公司进行担保。
一、如何审查保证人的资格与信誉 借款人申请贷款时,贷款人对保证人的资格与信誉应进行审查。主要应审查保证人的资格、保证能力、信用状况以及提供的保证是否合法有效等问题。
二、什么是保证能力 保证能力是指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能力。这里的能力主要包括保证人的资金实力和担保条件两个方面的意义。
三、信用状况如何调查 在具体办理担保贷款业务时,银行还要通过对借款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信用进行调查评定,以确定是否发放贷款。
四、怎样认定“借名贷款”行为 因为实践中存在大量“借名贷款”的行为,所以在此提醒借款人,不要以他人名义签订合同,以免给自己造成损失。 如果确实存在“借名贷款”的情况,应当由实际用款人与出借人就借款金额、期限、利率等合同主要条款重新协商并出具相关协议,同时双方还需到银行重新办理手续,在银行为其实际用款人核发借款凭证,并将该笔借款的利息计入实际用款人的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