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总局为什么保留?
1,中国没有真正的体育管理体制。或者说,中国的体制是,不讨论具体事情,大而化之的讨论一般性事宜。这个文件,实际上就是通知各个部门,以后不要再讨论了,就按这么办吧----这种思维是干不好体育工作的;
2,竞技体育和大众体育的关系问题一直很难解决。这次通知中似乎做了一些区分,但实际操作中恐怕还是一锅煮。这两个领域的工作性质不同,产生的绩效不同,在社会中的影响力不同,但是归根结底都是体育事业的一部分;现在让两个原本就应该血肉相连的部分硬生生剥离,肯定会造成很多麻烦的;
3,奥运争光战略与全民健身战略之间的关系历来是矛盾的统一体。这次的通知里似乎有意加强了前者而对后者有些放任自流---这又会让体育界不少人觉得政策倾向开始向竞技体育一边倒。其实,无论是健身还是竞技,最终目的都是提高国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品质,从这个意义上说,两者本来就是一体。但现在似乎有人刻意要把这两者分裂开来,这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
4,这次通知最妙的地方在于字面上的一劳永逸。即通过明确各责任主体,把原来体育总局统管一切的做法变为委托给相关负责单位,在制度上保证了决策的统一性和执行的稳定。但现实中却很可能出现其他局面,各地情况不同、需求不同,可能有的地区条件好、基础好,自然愿意花力气搞竞技体育,去冲金牌,但这种做法未必适合所有地区。如果未来出现这种情形怎么办?难道要打破这一纸空文吗?还是说明白纸黑字都是空话?这真是令人哭笑不得;
5,这次通知最大的空洞在于缺乏执行细则。什么叫做“加大财政投入”,谁来拨款,怎么划拨,有具体的数字指标吗?所谓“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是什么意思,现有的扶持政策有哪些,需要哪些改革,怎么评估改革的效果....这些都需要细化的文件和举措,而不是一句空话。如果没有具体的执行措施,那么再好的政策和理念也都是空谈。 总之,这是一份好大喜功、空泛虚浮的文件,缺少具体落实的措施和责任人,缺乏可操作性。除了给人留个可以吹牛的空壳外,没带来任何实际的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