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三个月可以出国吗?
不可以的,美国也禁止孕妇签证 按照美国移民局的规定,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任何申请者都不得在签证有效期或移民签证有效期内离开美国领土。如果申请人是申请就业类(Employment Based)或者投资类(Investor)绿卡的话,那么离境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如果是申请人是申请亲属移民(Familv Sponsored)的话,则不得离境。
而无论是申请哪种类型的绿卡,在申请过程中都是不允许离境的,否则就会影响申请结果。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出境情况都会被视为“主动离境”而被拒绝许可。根据美国移民法的有关规定,下列情形属除外:
1、临时出国探望眷属(包括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于6个月内返回并继续原来的居留状态;
2、赴国外生育婴儿者;
3、因国内有事急需回国而不致丧失权利的人,如回国的外国人死亡、失踪或被逮捕入狱等;
4、其他特殊情形,须经行政审理确定是否准许其出境。 但要注意的是,这些特别情形的认定权由美国移民局等行政机关掌握,而且是否批准亦取决于当事人的申请是否符合上述条款规定的条件以及所持签证种类。对于以访问学者身份入境的外国人而言,若要在美期间访学结束后才申请签证延期,可能面临由于逾期居留而产生的国际驾照等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