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科技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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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点离题的,关于“科技”的概念,历史上是有过争论的。 德国古典哲学最后两位大师,康德和黑格尔,在《纯粹理性批判》和《精神现象学》中,对“科学(Wissen)”和“知识(Erkenntnis)”这两个概念都做过讨论。

简言之,对于人类而言,一切可以被认知的对象都是属于知识的范畴;但是并非所有可以被认知的对象都属于科学的范畴。 什么是可以认识的(被认知的)对象呢?

根据康德的定义——一切可以被认知的对象都属于理性的认识范围;换句话说,凡是可以作为科学探讨的问题,也就是可以被认知的对象。 但是,什么是可以认识的对象呢?这取决于你所采用的认识方式是什么——是感性的直观,还是理性的思维。

感性直观的领域是感觉,而感觉的对象是有条件的,不是绝对的。也就是说,任何感官的感受都是有条件限制的。比如红绿蓝三色是视觉的条件,大小、长短、高低、远近等是空间的条件,时间条件有过去现在未来,等等。所以康德说,感性只能给与我们有关对象的某种表象。至于这种表象是否真实反映对象本身,那就不在我们的能力范围之内了。

总之,如果依靠感性直观,我们所能认识的对象是有限的,是有条件局限的。 但问题是,我们的认识方式不仅仅是感性直观,还有理性思维。那么,问题就来了,既然康德认为感性不能给我们提供绝对的真实,那么,来源于理性的思维方式所获取的知识又怎么可能绝对真实呢?是不是也存在虚构与偏见的可能? 这就是关于“科技”的定义上的问题。

如果你把“科技”定义为“科学+技术”的话,那么显然这个问题不存在。因为自然科学是纯理论的,没有技术的参与。但如果你把“科技”理解为“知识与能力”的话,那就涉及到怎么理解知识和能力的关系问题了。是知识决定能力,还是能力决定知识?这是个难题。 如果知识决定能力,那么知识就是相对稳定的,而能力则是会随着知识的学习逐步提高的。但这显然不符合事实情况。比如说,学习五笔打字不是知识(至少不是专业知识),但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学习五笔打字需要具备的基本知识你都具备了,也就学习能力了。所以五笔打字算是技能而非知识。

但是如果知识决定能力,为什么还要讲上述那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呢? 难道是笔者钻牛角尖了吗?! 201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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