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有关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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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是联邦制国家,很多课税权力和征管权力由州政府来行使,州与州之间的税制也有很大差别。在美国,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税、公司所得税、消费税和关税属于联邦税,主要由联邦政府的财政部下设的国税局负责征收管理。

个人所得税是美国最大的税种,也是各州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美国个人所得税以个人为纳税单位,实行“累进税率”征收,纳税人的工资条上虽然没有什么扣税字样,但事实上雇主在发放工资和酬金时已代扣了个人所得税,到了年终,纳税人要申报当年收入,再据实结算个人所得税。

在美国,居民和非居民都要纳税。居民纳税人是指美国公民、有“绿卡”(永久居留卡)的移民和在美国有长期居所并居住较长时间的人,他们须就其来自全世界的所得纳税,非居民外国人是指没有美国国籍、没有“绿卡”、在美国也没有长期居所和没有居住较长时间的人,他们只需就其来自美国境内的所得纳税。

工资和薪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经营所得(包括从合伙企业和独资企业所分得的投资所得),资本利得(即财产出售所得)和退休金、养老金等都是应税所得,但利息收入分为应税利息收入(例如公司债券利息)和免税利息收入(例如市政债券利息和本国储蓄利息),在美国本土和海外购置、保存或交易财产所得的收益也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计税。美国居民非应税所得一般有基本生活费减免、按揭利息、州与地方税款、公益事业和慈善机构捐赠等。如果应税工资收入超过免税额(即个人免税额加上个人生计费),就要按税率表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美国,“逃税”(即不报收人或隐瞒收入少报,是非法行为)和“避税”(即采用合法手段降低应税所得和适用税率,是法律许可的)是有区别的。“避税”在美国有悠久的历史和优良的传统,如果一个美国税务律师和会计师不能给自己的客户“避税”,那就等于“失业”。

公司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美国公司和非居民外国公司,税率也实行累进税率,一般在34%—35%左右,也有15%或25%优惠税率的(如小企业、出口企业、新技术企业和新产品等)。纳税人在一定标准和范围内也可以“避税”。

美国的累进税率的法律依据是1913年联邦政府制订的宪法修正案,当时个人所得税最高税率是7%,最低税率是2%,这在美国历史上被称之为“进步时代”或“现代美国的开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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