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粒贷二次贷款合法吗?
近一段时间以来,不少网络小贷公司都看到了“循环贷”市场空间,也推出了自己的循环贷产品。如蚂蚁借呗的“来分期”、小米贷款的“现金贷”、钱袋子贷款的“现钱贷”等,这些产品均属于循环信贷额度,只要贷款人在还款日归还了全部应还款项后,可以再次使用,再次使用的时候,系统会对贷款人的信用情况进行评估,重新确定贷款额度和期限、利息等信息。
这些产品,均属于网络小贷公司运用互联网技术,面向互联网用户提供的循环信贷产品,与个人消费信贷领域的另一个著名产品“闪付”很是相似。“闪付”是各大银行通过RFID读卡装置,利用联网的小额支付系统,面向银行卡用户提供的一种消费服务。借助于电子银行渠道,面向持卡用户提供及时消费和金融服务的一种新型支付服务。这些产品,均属于金融服务创新,并没有违反任何法律和规定,应该得到支持和规范的发展。
可是,近日有消息称,微粒贷也有“循环贷”产品,为微众银行面向个人消费者推出的纯线上消费信贷产品“微粒贷”推出了循环贷产品。贷款人可在授信额度内循环使用,无须再次申请。针对此消息,不少人产生疑问:像微粒贷这样的金融服务算不算“套路贷”的循环计息呢?
在回答这一问题之前,我们先看看“套路贷”究竟是怎么样的。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此前公布的案例,“套路贷”的常见犯罪手段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一是制造民间借贷假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往往制作漂亮的借条,通过虚增借贷金额、伪造银行流水等方式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利用资金优势压制借款人反抗,制造还款假象。
二是设置陷阱,制造债务垒高。在确定好放债对象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便设置陷阱,通过制造还款障碍,不断制造债务累累,且让借款人无法偿还,甚至超过债务能力众多倍。
三是恶意讨债,扰乱正常经济秩序。在被害人无力偿还的情况下,多为故意制造不良债务进行纠缠,肆意殴打、打骂、骚扰被害人及其亲友;或者利用虚构事实、赌债、绑架等手段进行非合法要账;甚至分别结伙,雇佣不同人员分工负责,利用网上查找、张贴寻人启事等方式实施非法讨债。
而这些明显就是“套路贷”的常见手段,在“套路贷”的表象下,是刑事犯罪的高风险。有需求就有市场,如今,市面上的小贷公司不少,它们如何保证自己的利益不被损害,不被赖账,又如何才能最大限度的盈利呢?很显然,这种“循环贷”产品就是小贷公司规避风险的产品。
既避免了个人消费者恶意还款,又能够帮助个人消费者在急用钱时快速获得资金。如此来看,这是一种极为美好的金融产品。但它终究摆脱不了金融产品的原始属性——盈利性,要想让这样的“循环贷”产品不成为“套路贷”的帮凶,必须给该产品设置一道保护屏障:其一,建立个人消费信用档案,当消费者首次申请该“循环贷”产品时,需要查询征信、建立消费信用档案。其二,在“循环贷”功能开通后,每次借款时的利率,应以最新的实际放款日为起计日,根据最近一次所签署的借据载明的实际放款日与最后还清日及双方确认的利率表计算。其三,消费者每次借款后,应严格遵守借据约定的还款期限,及时归还本金与利息。而对于恶意拖欠,有骗贷等行为的,应剥夺该消费者继续申请“循环贷”的权利,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唯有如此,才能既保障消费者的正当权益,也给金融机构设置一道门栓,防止套路贷”的滋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