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交哪些税?
从政策角度看,幼儿园不属于行政事业单位,也不属于企业单位,而是属于事业单位中教育单位这一类。但从幼儿园经营的性质和目的来看,幼儿园一般是为了满足社会对孩子的早期教育的需求而办起来的,属于社会服务机构:从收费的方式和使用的入账科目来看,幼儿园收费又类似于企业收入的性质,属于经营收入;幼儿园为小朋友提供的各项服务,又类似于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的性质,使用事业收入科目进行核算。从以上的角度来看,幼儿园交的税应当为社会服务业税、营业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一类。
1、社会服务业税:按照税法规定,对幼儿园经营性收入按照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同时,还要相应地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分别按照营业税的5%、3%的税率计算缴纳。
2、营业税:营业税是指对幼儿园提供有偿教育服务活动场所的收入征收的一种税,依照教育法的规定,幼儿园有权利收取学费,这个收入就成为营业税的征税对象,按照“营利性”行业5%的标准缴纳营业税;如果所收费用没有达到盈利水平,按照“其他工薪劳务收入”缴纳营业税。
3、教育费附加:教育费附加是以各个地区当月完成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实缴税额为基数,按照3%的征收率征收的一种附加费。
4、企业所得税:自2008年1月1日起,对符合条件的民办幼儿园,免征企业所得税。
5、印花税:幼儿园的印花税,依立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为计税依据,分别按照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缴纳。但针对教育单位执行优惠政策,只对所载税目中的书据贴花,其他项目免纳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