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为什么创新?
“让市场发挥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这是国企改革的根本方向(不是全部)! 什么是市场的决定性作用?也就是经济活动的主要调节器是市场价格。当一种资源或一个产品的市场价格高到一定水平时,供给就会减少,需求就会上升;反之,价格低时,供给会增多,需求会下降。这样,供求关系就决定了商品的价格。 而过去,在供给方面,国有大中型企业拥有绝对的发言权,它们可以根据政府的意志自由地提供或者少提供产品,而在需求方面,居民和政府部门可以任意消费或者少消费,政府可以无限制地增发货币增加需求。这样,虽然市场上只有这么多的产品,但是因为有政府这个无穷无尽的提款机,所以不管供给还是需求,都是无限的。于是,很多产品的价格就不是由市场的供求决定的,而是由政府(财政)预算决定的,比如说,粮食、食盐、烟草等等。
当然,这种供给无限、需求无限的情形只会存在于特殊情况下,比如处于计划经济时期。而目前我们正处于市场经济时期,无论国有还是有私企,所有经济的参与者都必须遵循市场的规则。 当某种产品或服务的市场供求出现不平衡时(这种不平衡可能是由于信息不对称造成的),就有可能会出现价格的非理性波动。在这种情况下,掌握市场供给的国有大型企业(尤其是垄断性行业的企业,如石油、煤炭、电信、铁路等)就必须按照市场的原则调整自己的经营行为——增加供给或者减少供给,从而平复市场的不合理情绪。
也就是说,当市场价格高于均衡价格时,国有大型企业必须降低产量,使市场价格回到均衡价位;反之,当市场价格低于均衡价格时,国有大型企业的任务是提高产量,满足更多的市场需求,使市场价格回升至均衡位置。这就是国有企业遵循市场规律进行市场化改革的实质所在。